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匿名网民
留言日期:
2019-06-01
主题:
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咨询
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据查询相关资料,县市对于向原民办教师及代课教师的审核工作已于3月底前已经完成了。我想咨询下现在到了什么工作阶段了呢?生活补助何时发放呢?代人询问,望回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6-04
答复时间:
2019-06-04
答复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你好!2018年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粤教师〔2018〕13号),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从政策层面妥善解决了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根据粤教师〔2018〕13号文件精神,各地自行决定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具体可咨询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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