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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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琼琼琼
留言日期:
2019-10-27
主题:
关于2015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五年服务期的疑问?
内容:
你好,我是一名2015年通过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考试成为一名乡镇小学的 教师,期间2018年8月因个人原因调动到了另外一个乡镇,但同属于一个县教育局管辖的,并没有跨越到其他县,现在却说我们违规,县教育局说省里要求我们回到2015年所报考的乡镇服务够五年。我咨询了其他县的情况,都没有这样的要求,只有我们县要,这是为什么呢?同样我认真研究了2015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招考公告,说的是与用人单位服务5年,我们所签的合约里用人单位是教育局,那请问我们何来违规之言?如果真的是违规了,为什么只有我们县需要这样做,而其他县区却不用?殷切希望你明确的答复,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10-31
答复时间:
2019-10-31
答复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您好!今年1月,省委第十巡视组向英德市委反馈了巡视情况,英德市委对巡视组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了积极整改。各单位也对照巡视组反馈的存在问题进行自查与整改。
经自查,发现部分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录用到我市乡镇学校的教师,已调离原录用学校。根据《广东省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第九项:“免予笔试、直接进面试的人员,聘用后与工作单位约定8年服务期,未满服务期离开的,5年内不得进入省内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此部分教师在未满服务期(5年)调动到其学校,不符合招聘公告约,需进行整改。
  出现上述情况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相关部门对有关文件理解不够透彻,未能严格执行文件有关规定;二是未满服务期(5年)调动的人员,一般是本人提出调动申请,其调动原因主要为照顾家庭或发生重大变故的,为体现人文关怀而同意调动。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我局积极与人社等部门进行沟通,并做好整改工作。2019年10月22日,经我局党组会议讨论,同意将未满服务期(5年)却已调动到其学校教师(指2015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录用到我市乡镇学校的教师)调回原招聘学校,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审批。
  2019年10月25日下午,我局召开了上述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对未满服务期(5年)已调动人员需调回原招聘学校的有关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听取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在座谈会上,大部分教师表示理解与支持,也有个别教师提出了不同意见,我局均进行了耐心答复。如有个别教师提出:他们所签订合约的用人单位是教育局,他们认为在乡镇学校间调动没有违反招聘公告约定。我们也进行了解释:招聘公告规定“……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教育局是用人单位不是工作单位,工作单位是招聘学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这部分教师的沟通工作,力争做到在消除他们疑虑的同时做好整改工作。
                                                                          英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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