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大树
留言日期:
2021-09-27
主题:
关于额外要求专升本学生缴纳费用补修课程获取学分的投诉
内容:
韩山师范学院(韩东校区)把专升本学生以插班形式安排学生在校学习,现强制要求专升本学生需要补修《大学英语3》课程(该课程2学分),按照学校学生手册要求,需要每人额外缴纳200元学费(100元/学分),并且安排在周末上课。 本人对学校专升本学生的课程管理存疑,虽以插班形式而不是另外设立班级安排专升本学生,但是对特殊生源课程的设立是否要针对性特殊安排?开办补修的课程是否应该包含在该学年的学费内?如果上课还需要额外缴纳学费,那我们交的一学年的学费都用在了哪里? 据了解,其他公办学校针对专升本学生额外开设的课程都是包含在学费里面的,韩师这样以修学分为目的,额外收取补修课程费用是否真正合理? 希望广东省教育厅能够给予我们专升本学生帮助以及解决的方法。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1-09-27
答复时间:
2021-10-08
答复单位:
广东省教育厅
答复内容:
大树同学: 关于你提交的信访事项,经了解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韩山师范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粤韩师教〔2020〕156号)文件规定:“第四十二条 插班生有关学籍问题,按下列规定执行:(五)必须完成增设课程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英语、中英文秘书、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除外)的学分;如插入就读的是师范专业,还须获得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学生发展与学习心理、汉字书写等课程的学分。” 根据《关于制订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及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以上插班生必须完成的增设课程,各专业开设学期在第3或第4学期,插班生加入该专业学习是从第5学期开始的,所以在第5-8学期主修课程的基础上,需要补修第5学期以前开设的必修增设课程。 二、根据《韩山师范学院学分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粤韩师教〔2021〕46号)文件规定:“第六条 本科插班生修读增设课程(大学英语、教育学、心理学、教师口语、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法律法规、学生发展与学习心理、汉字书写等课程)须缴纳增设课程学费,学费标准按以下公式计算:学费标准=增设课程学分×100元/学分”,《大学英语A3》课程学分2学分,应收学费=2学分×100元/学分,即200元。 三、插班生根据2019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主修课程,补修增设课程等辅修课程安排在周末进行,避免与主修课程冲突。 祝学习顺利,生活愉快。 特此答复 韩山师范学院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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